《创业法律108问》越居当当网分类销量榜榜首

文章摘要 杨春宝律师所著《创业法律108问》在当当网法律自助类图书销量排行榜中跃居首位,该榜单涵盖231种图书。此前该书曾短暂售罄,近期销售表现强劲。同时,该书在卓越网亦取得良好销售成绩,近期同样售罄。该书聚焦创业领域的法律实务问题,为创业者提供法律风险防范与合规指导,属于法律自助类畅销书。

杨春宝律师新著《创业法律108问》在当当网上销售状况一直上佳。在前段时间短暂售罄之后,近日已越居当当网法律自助类图书销量排行榜榜首(http://list.book.dangdang.com/01.14.17.htm)。当当网法律自助类图书目前共有231种。

创业法律108问》在卓越网也有不错的表现,最近亦已售罄。

最后编辑于:2018-10-07 11:38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创业初期最常见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如何防范?

创业初期常见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公司设立不规范、股权分配不合理、知识产权保护缺失、合同管理混乱以及劳动用工合规问题。公司设立风险体现在未选择合适的企业类型(如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制),导致股东承担无限责任或税务负担过重。防范措施包括:明确股东出资义务与责任边界,在章程中约定退出机制和表决权规则。股权分配风险源于创始人之间权责不清,例如未设置股权成熟期或预留期权池,导致后期控制权纠纷。建议采用“动态股权分配”模型,并签署书面协议明确转让限制。知识产权风险常见于未及时注册商标、专利或著作权,或被竞争对手抢注。创业者需在项目启动前进行知识产权检索,并建立保密制度。合同管理风险包括口头约定效力弱、未审查关键条款(如违约责任、管辖权)。应使用标准化合同模板,并聘请律师审阅重大交易文件。劳动用工风险涉及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竞业限制条款不合理等。需依法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试用期、薪酬和解雇条件。书中详细分析了这些风险,并提供具体案例和合规建议,例如第15问至第30问针对公司设立与股权架构,第45问至第60问聚焦知识产权保护,第75问至第90问涵盖合同与劳动法实务。创业者可通过系统学习降低法律隐患,避免因小失大。

《创业法律108问》这本书主要适用于哪些创业者?它涵盖了哪些核心法律领域?

《创业法律108问》主要适用于初创企业创始人、小微企业家、科技创业者以及正在转型的传统企业主。尤其适合那些缺乏专业法律团队、但希望建立合规体系的早期项目团队。书中内容兼顾理论与实践,对互联网、消费、制造、教育等行业的创业者均有参考价值。核心法律领域涵盖:第一,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包括公司注册地选择、股权代持风险、公司章程个性化设计、股东会及董事会运行规则等,涉及《公司法》关键条款(如第23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第42条关于表决权行使)。第二,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包括专利申请策略、商标类别选择、著作权自动保护与登记、开源软件合规、保密协议签订技巧,引用了《专利法》第22条关于新颖性的规定、《商标法》第57条关于侵权认定。第三,合同与交易安全,涉及买卖合同、服务协议、投资条款清单(Term Sheet)的常见陷阱、违约责任计算、争议解决方式(仲裁vs诉讼),参考《民法典》第470条合同一般条款。第四,劳动与人力资源,包括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试用期合法上限、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员工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23条。第五,融资与财税合规,涵盖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协议中的对赌条款、估值调整机制、税收优惠资格(如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关联《证券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每个问题均以问答形式呈现,配有流程图和案例索引,便于创业者快速定位。

创业者常有哪些法律误解?比如股权分配、知识产权等,如何纠正?

创业者常见的法律误解包括:误解一,认为“口头协议等同于合同效力”。实际上,根据《民法典》第469条,合同形式包括书面、口头和其他形式,但口头协议在诉讼中举证困难,尤其涉及重大交易或长期合作时,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并保留证据。误解二,认为“股权分配只要协商一致即可,无需书面文件”。许多创业者仅凭默契分配股权,未签署书面协议,导致后续引入新投资人或创始人退出时产生纠纷。纠正方法:务必签署股东协议,明确出资额、表决权、优先购买权、退出机制(如股权成熟期、回购条款),并参照《公司法》第71条关于股权转让的限制。误解三,认为“公司名称注册后即自动享有商标权”。公司名称受《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保护,但商标权需单独申请注册商标,否则可能被他人抢注。创业者应在公司成立后立即进行商标检索并提交申请,依据《商标法》第32条防止恶意抢注。误解四,认为“只要不盈利就不用缴税”。实际上,公司即使亏损,也需按期进行纳税申报(零申报),否则可能面临罚款和税务异常。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2条,未按期申报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误解五,认为“竞业限制条款对任何人都有效”。竞业限制仅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普通员工无需承担。而且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补偿金需按月支付(《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4条)。书中第89问专门解析了竞业限制的适用范围和常见误区,帮助创业者避免无效条款带来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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