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某知名电子企业在大陆多地均有实业投资,同时,其利用与大陆地方政府良好关系,在江苏某地一举拿下近千亩土地,并将其中数百亩用于房地产开发。但房地产开发毕竟并非其强项,在开发完成一期项目后,二期迟迟没有开工建设。该台商在与上海某知名房地产集团接洽后决定将二期项目转让给上海公司。
该上海民营房地产企业集团为此委托杨春宝高级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杨律师及其团队为其提供了方案设计、法律尽职调查、法律文件制作等法律服务。鉴于台商系通过其在离岸地设立的离岸公司在大陆投资房地产业务,杨律师及其服务团队根据客户要求设计了境内交易和境外交易两套方案,并详细分析其利弊,特别是不同方案对于税负以及并购贷款的影响,供客户选择。
最后编辑于:2018-10-07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