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斯文)教育类直播迎来政策红利。日前,根据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发布的通知,明确电商类、教育类、旅游类等直播不属于网络表演,不需要申请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直播文网文”)。而此前,在线教育机构创办的三大必备资质之一便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北京商报记者查看发现,大部分在线教育部分头部机构已取得此证,而此次“松绑”,无疑对还在办理中的在线教育机构属于利好。疫情下,线上学习需求暴增,在线直播迎来一波发展高潮。业内观点认为,随着5G等技术的发展将进一步改善直播课程的质量,直播教育形式将迎来新的发展阶段。
根据通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利用互联网从事文化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不断发展壮大,申请办理直播文网文的互联网企业增多,为了优化营商环境,再次明确了直播文网文的审批范围,包括:网络音乐、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和展览、比赛活动。其中特别提示,包括教育类在内的九大直播不属于网络表演,不需要申请办理直播文网文。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春宝律师表示,对于在线教育机构(不包含出版和动画片制作业务的机构)创办的资质而言,最基础的是ICP许可证即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其次是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及直播文网文了(有效期三年)。北京商报记者随机查看了在线教育部分头部机构如作业帮、猿辅导、新东方在线等的官方网站,发现他们均在其网站首页末端标注出了直播文网文的备案号。
当下,因全部转移至线上学习,在线教育渗透率大增,而此次“松绑”正值在线教育直播的新一轮发展高潮。“不用再申办直播文网文对于在线教育行业是利好的,对于中小机构,尤其是疫情期内,从线下转线上开展业务的机构来说免去了相关审批流程,”指明灯智库创始人吕森林表示。预判未来教育类直播将更加常态化,录播课为主体的形态将不太适用。同时也要求机构更加注重精细化与专业化运营,提升用户体验感,避免陷入同质化。
此外,吕森林指出,在线直播的常态化将更有助于对于三四线及以下城市的市场下沉,为在线教育机构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推进在线直播在内容与形式上的创新。
根据艾媒咨询的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在线直播行业用户规模已增长至5.04亿人,增长率为10.6%;预计2020年在线直播行业用户规模达5.26亿人。疫情期间,直播+教育已站上风口。直播技术的运用弥补了录播课程互动性弱的缺点,实现在线实时交流及促进教学场景化。艾媒咨询分析师认为,5G等技术的发展将进一步改善直播课程的质量,提升教学和学习体验,直播教育形式将迎来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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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教育类直播是否还需要申请办理直播文网文?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俗称直播文网文)是针对从事网络表演等文化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的行政审批许可。根据文旅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规定,直播文网文的审批范围被进一步明确限定在网络音乐、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和展览比赛活动等特定类别。教育类直播因被明确排除在网络表演范畴之外,故不再属于该许可证的法定适用对象,相关机构无需再申办此证。根据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的官方通知,电商类、教育类、旅游类等九大直播明确不属于网络表演,不需要申请办理直播文网文。此前在线教育机构创办的三大必备资质中包含直播文网文,作业帮、猿辅导、新东方在线等头部机构均已在官网备案该证。此次政策松绑正值疫情期间线上学习需求暴增,对于从线下转线上开展业务的中小机构而言,直接免去了相关审批流程,极大降低了合规时间成本。尽管教育类直播免除了直播文网文的申办要求,但机构在实务中仍需核查自身业务是否涉及出版或动画片制作等需特殊审批的领域。同时,机构应当对现有资质进行全面梳理,确保基础电信与信息服务类合规。对于此前已取得直播文网文的头部机构,无需进行注销但可减少后续续期维护的行政负担。机构应将精力转向精细化与专业化运营,避免因内容同质化引发的市场竞争风险,并利用政策红利加速向三四线城市市场下沉。
在线教育机构合法开展业务仍需具备哪些核心资质?
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即ICP许可证)是提供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法定准入资质,旨在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则是针对在互联网上向公众提供视听节目服务的专门许可。这两项资质构成了在线教育机构通过网络平台向用户提供教学视频、直播课程等服务的基础性合规框架,确保其信息传播与内容服务符合国家网络管理规范。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春宝律师在分析中指出,对于不包含出版和动画片制作业务的在线教育机构而言,其创办最基础的资质是ICP许可证,其次是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虽然直播文网文已被豁免,但这并不意味着在线教育行业进入无门槛状态。头部机构在官网展示的备案信息也印证了基础网络资质的不可或缺性。在疫情推动在线教育渗透率大增的背景下,合规资质依然是机构开展直播业务的基石。在线教育机构在开展直播业务前,必须优先完成ICP许可证及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申办工作,避免因无证经营面临行政处罚或平台封禁风险。实务中,机构应严格界定自身业务边界,若涉及出版物或动画片制作,还需依法办理相应的前置审批。此外,机构在向三四线及以下城市下沉拓展市场时,应确保广告宣传与课程内容符合当地教育监管要求,防范因过度营销或内容违规引发的声誉与法律风险。
政策松绑后在线教育直播行业面临怎样的发展趋势与合规要求?
营商环境优化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法定范围内简化审批流程,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以激发市场活力。在教育类直播免除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的背景下,行业准入门槛降低,但事中事后监管原则依然适用。这意味着行政机关将更多依赖日常监督与平台主体责任来规范直播内容,机构需在内容合规、信息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承担更高的自我审查义务。指明灯智库创始人吕森林表示,政策松绑正值在线教育直播新一轮发展高潮,预判未来教育类直播将更加常态化,录播课为主体的形态将不太适用。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19年在线直播行业用户规模达5.04亿人,预计2020年达5.26亿人。直播技术弥补了录播课程互动性弱的缺点,实现在线实时交流及教学场景化。5G技术的发展将进一步改善直播课程质量,推动直播教育形式迈入新阶段。机构在享受政策红利与技术升级优势时,应将合规重点转移至内容安全与用户体验管理。实务操作中,机构需建立严格的直播内容审核机制,防范教师在直播过程中出现不当言论或违规承诺。同时,面对直播常态化趋势,机构必须加强精细化与专业化运营,提升教学质量与互动体验,避免陷入同质化竞争。在拓展下沉市场时,应严格遵守广告法规定,杜绝虚假宣传,通过合法合规的运营模式巩固市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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