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股东意见不合如何终止企业

文章摘要  问:我在2000年与一位股东合伙设立了一家私营企业,我与他的出资比例各为80%与20%。公司营业至今,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且双方之意见经常无法达成一致。我经再三考虑,现欲将公司关闭,但他持否定意见。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应当采取什么办法尽快终止以上合伙企业,以避免更多的亏损?答:   首先应当明确你们成立的企业究竟是有限公司还是合伙企业,因为法律对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有限公司的解散有着不同的规定。如果是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因此,您可以依据上述两种情形主

 问:

我在2000年与一位股东合伙设立了一家私营企业,我与他的出资比例各为80%与20%。公司营业至今,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且双方之意见经常无法达成一致。我经再三考虑,现欲将公司关闭,但他持否定意见。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应当采取什么办法尽快终止以上合伙企业,以避免更多的亏损?

答:

   首先应当明确你们成立的企业究竟是有限公司还是合伙企业,因为法律对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有限公司的解散有着不同的规定。

如果是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因此,您可以依据上述两种情形主张解散合伙。如果您的合作伙伴仍然不同意解散,您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请求解散。

如果是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解散公司需要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由于您持有公司80%的股权,您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并进而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依法清算,分配公司剩余财产。当然,如果您公司章程中规定解散公司需要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的话,那么您也必须获得另一位股东的同意方可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我们建议:由于您公司股东人数少,您可以先与另一位股东进行协商解决这一问题;如果他坚持营业下去,也可以要求他受让您的股权。如果他不愿意受让您的股权,则可依照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解散公司。

(选自《创业法律108问》,作者:杨春宝高级律师,电话:13901826830)

最后编辑于:2018-10-07 10:46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股东之间发生股权纠纷,应通过什么途径解决?

股东之间发生股权纠纷,解决途径包括:1)协商谈判——双方就股权回购、转让价格、退出机制等达成和解协议,降低诉讼成本和时间;2)公司内部调解——依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约定,通过董事会或监事会调解;3)仲裁或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股权回购诉讼或公司解散诉讼。杨春宝律师团队在处理股东权益纠纷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代理过多起股权纠纷案件,包括上海某知名英语培训公司小股东股权回购纠纷仲裁案(北京仲裁委)等。更多请见 https://shanghaiiplawyer.com/shanghai-equity-structure-lawyer/

小股东权益被侵害如何维权?

小股东权益被侵害时,可采取的维权措施包括:1)行使知情权——依据《公司法》第33条,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会会议记录等文件;2)行使分红权——请求公司分配利润,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分配利润,可提起诉讼;3)行使临时股东会召集权——持有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4)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当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时,股东可代位提起诉讼;5)请求公司回购股权——对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股权。建议及时咨询专业股权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股权转让有哪些法律程序?

股权转让需遵循以下法律程序:1)内部优先购买权程序——向其他股东书面通知转让事项,其他股东在30日内回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2)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明确转让标的、价格、付款方式、交割条件、陈述与保证等条款;3)修改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公司应将受让方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4)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变更申请,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涉及国有股权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涉及外商投资需符合《外商投资法》相关规定。杨律师团队可提供股权转让全流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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