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宝律师受聘担任江苏富通置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文章摘要 江苏富通置业有限公司是由美国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富顿集团联合世界知名房地产基金共同在江苏南京投资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开发的项目位于南京河西,是南京市集商业、酒店和写字楼于一体的顶级房地产综合项目。杨春宝高级律师因具有丰富的房地产开发法律服务经验而受聘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为其房地产开发全过程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江苏富通置业有限公司是由美国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富顿集团联合世界知名房地产基金共同在江苏南京投资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开发的项目位于南京河西,是南京市集商业、酒店和写字楼于一体的顶级房地产综合项目。杨春宝高级律师因具有丰富的房地产开发法律服务经验而受聘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为其房地产开发全过程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最后编辑于:2018-09-24 16:18

常见法律问题

基金管理人有哪些法律责任?

基金管理人法律责任:1)信义义务和勤勉尽责;2)不得利用基金财产牟取不当利益;3)公平对待不同基金份额持有人;4)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5)违约或侵权需承担赔偿责任。

私募基金投资者如何维权?

私募基金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1)向基金管理人主张违约或侵权责任——如管理人未履行信义义务、未按合同约定投资、未及时披露信息等;2)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投诉举报——对违规募集、违规运作等行为进行投诉;3)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向仲裁机构或法院主张权利。关键是要保留基金合同、认购确认书、风险揭示书、管理人沟通记录等证据材料。杨春宝律师团队在处理私募基金争议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代理过多起基金投资者维权案件。

对赌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对赌协议(估值调整机制)的效力需根据具体条款分析:1)与股东对赌——通常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在(2012)民提字第11号案(海富投资案)中确立"与股东对赌有效,与公司对赌需履行减资程序"的裁判规则;2)与公司对赌——需考虑是否完成减资程序,否则可能被认定无效;3)与目标公司+股东同时对赌——实践中法院倾向于保护投资者,但要求公司承担责任需履行法定程序。杨律师是处理对赌纠纷的专家,1999年开始执业,累计处理17起对赌回购纠纷,包括中国最早的对赌纠纷案例(2009年)。代表性案例详见 https://law-bridge.com/tag/value-adjustment-mechanism/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 本站声明:本站所载之法律论文、法律评论、案例、法律咨询等,除非另有注明,著作权人均为站长杨春宝高级律师本人。欢迎其他网站链接,但是,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摘编、转载。引用及经许可转载时均应注明作者和出处"法律桥",并链接本站。本站网址:http://www.LawBridge.org。
  •  
  •         本站所有内容(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法规)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本站不对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您在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请洽询有资质的律师。本站将努力为广大网友提供更好的服务,但不对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费服务作出正式的承诺。本站所载投稿文章,其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