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某著名房地产开发集团获得了世界贸易中心协会同意其在中国南京等城市开发、运营世界贸易中心项目的授权,为此,该集团联合JP摩根发行的一支中国房地产基金竞价获得南京河西一大型地块,开发、建设集住宅、商业、酒店等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
杨春宝高级律师团队作为该美国房地产集团的法律顾问,为该集团与JP摩根中国房地产基金的合作方案、海外架构设计、融资方案等提供了全面法律服务,并为其投资组合进入中国设立外商独资企业提供了相应的法律服务。由于合作双方超强的实力和融资能力,项目开发进展十分顺利,但由于开发体量太大,JP摩根中国房地产基金即将到期时,项目建设尚未完成,因而双方共同引入了第三方投资人,并与投资人协商确定了JP摩根中国房地产基金先行退出,美国房地产集团同步部分退出以满足投资人控股的要求。杨律师团队为此提供了交易架构设计、法律文本制作等法律服务,通过境外股权转让实现了各方的目标,同时,杨律师团队建议美国房地产集团保留进一步转让所持剩余股权的选择权,以保护其作为小股东的权益。美国房地产集团因此得以在两年后转让了所持的剩余股权,获得了巨大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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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基金管理人有哪些法律责任?
基金管理人法律责任:1)信义义务和勤勉尽责;2)不得利用基金财产牟取不当利益;3)公平对待不同基金份额持有人;4)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5)违约或侵权需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之间发生股权纠纷,应通过什么途径解决?
股东之间发生股权纠纷,解决途径包括:1)协商谈判——双方就股权回购、转让价格、退出机制等达成和解协议,降低诉讼成本和时间;2)公司内部调解——依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约定,通过董事会或监事会调解;3)仲裁或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股权回购诉讼或公司解散诉讼。杨春宝律师团队在处理股东权益纠纷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代理过多起股权纠纷案件,包括上海某知名英语培训公司小股东股权回购纠纷仲裁案(北京仲裁委)等。更多请见 https://shanghaiiplawyer.com/shanghai-equity-structure-lawyer/
小股东权益被侵害如何维权?
小股东权益被侵害时,可采取的维权措施包括:1)行使知情权——依据《公司法》第33条,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会会议记录等文件;2)行使分红权——请求公司分配利润,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分配利润,可提起诉讼;3)行使临时股东会召集权——持有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4)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当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时,股东可代位提起诉讼;5)请求公司回购股权——对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股权。建议及时咨询专业股权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