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宝律师接受香港《环球商业评论》记者采访

文章摘要 本文报道了杨春宝律师接受香港《环球商业评论》记者采访,就中国法律服务环境、法律服务与其他中介服务的互动、中国律师与外国律师的合作、一人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股份化尝试以及网络环境下的法律服务(特别是WEB2.0对网络法律服务的促进)等话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文章为法律从业者提供了了解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发展趋势、律师执业形态创新及技术融合的实务参考。

杨春宝律师就中国法律服务环境、法律服务与其他中介服务的互动以及中国律师与外国律师的合作、一人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股份化尝试、网络环境下的法律服务特别是WEB2.0对网络法律服务的促进等话题与香港《环球商业评论》记者进行了充分的交流。

最后编辑于:2018-09-24 21:58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一人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根据《律师法》,个人律师事务所允许一名律师设立,承担无限责任,是律师执业组织形式之一,需满足设立条件并依法登记。

律师事务所股份化尝试是否合法?

目前中国法律未明确允许律师事务所股份化,但已有实践探索,需遵循律师行业管理规范,避免违反律师执业禁止性规定。

网络环境下法律服务有哪些新特点?

WEB2.0促进法律服务线上化、互动化,如在线咨询、法律工具应用,但需注意隐私保护、电子证据效力及跨地域执业合规。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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