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黑”谁都不行(IT时报)

文章摘要 刑法修正案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护范围从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扩大至普通网民和企业,填补了此前针对普通电脑入侵行为无法可依的法律空白。该修正案明确,黑客侵入普通电脑盗取数据或进行控制将面临最高七年有期徒刑及罚金,同时将获取系统数据以及编写、提供黑客工具的行为界定为违法。这标志着我国网络犯罪打击力度的加大与保护范畴的拓展,为惩治网络黑客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极大提升了普通用户的网络安全保障水平。

3月1日起,国内黑客侵入普通用户的电脑盗取信息或者进行控制,也将面临刑罚。这是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七)明确规定的。

电脑入侵最高可判7年

“以前我国刑法只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国内黑客侵入普通网民或者企业的电脑,却没有法律来严格判定是否违法,这也从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黑客行动起来无所顾忌。而修正案出台之后,黑客的这些行为终于可以量刑处理了。”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杨春宝律师给记者分析。

根据新的刑法修正案,黑客犯罪最高将被处以七年的有期徒刑,并会处以一定的罚金。在腾讯从事安全工作的Coolc表示,相比以前,修正案保护范畴扩大,刑罚力度加大。此外,还兼顾了对新型计算机犯罪行为的界定和内容描述。“从以前的关注入侵转到新型犯罪行为的描述,即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另外对提供黑客工具,编写黑客工具行为,也界定为违法行为。”

黑客行为未见收敛

刑法修正案已从3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草案去年就已经公布出来,对国内黑客来说,已经知晓。但国内的黑客行为似乎并未有所收敛。

安络科技副总裁谢朝霞告诉记者,“我并没有觉得国内情况有什么变化,近期的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案例还是很多,甚至是越来越多。”说这话的谢朝霞是中国黑客元老级人物,他曾经的网名深圳浪子、Frankie、老毒物在以前黑客圈都是响当当的。2000年谢朝霞和几名同样赫赫有名的黑客一起转型创办了安络科技,一家提供网络安全防护的科技企业。

记者近日浏览了国内十几家提供黑客技术交流教学的网站,发现这些网站依然十分活跃。一些黑掉某某网站的告示,引来不少网友的跟贴,表达“崇拜”的心情。记者曾经加入过的几个黑客技术QQ群中,还是每天都有“拜师求艺”的对话出现。刑法修正案出台后,惩处网络黑客已经有法可依了,但执法的有效性还有待检验。

  新闻链接

“人肉搜索”未列入刑法

此次刑法修订,人肉搜索和黑客是最受关注的两个热点。和惩处黑客行为顺利列入修正案并通过不同,此前网友十分关心的“人肉搜索”却未列入罪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郎胜公开表示:“‘人肉搜索’,问题很复杂,涉及方方面面。‘人肉搜索’的概念如何确定,这些都还在研究和讨论过程中。”

  记者手记

  我的黑客经历

2007年,“灰鸽子”很流行,记者也想试试它的威力,于是利用这一木马程序轻而易举地侵入了福建、四川三名普通网友的电脑,看到了他们电脑中所有的文件资料甚至私人图片。另外一次,记者根据一篇在网络上广为流传的入侵网站文章的提示,仅仅花了1个小时,就攻破了4家论坛型网站,取得了前台管理员权限,可以任意删改论坛上的文章。

当做到这一切时,记者心里就是一种“偷盗“的感觉,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记者被告知这种行为并不违法,被入侵者也无法报案。因为记者入侵的对象不是刑法限定的“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可是设想一下,如果这样的行为放到实体世界会是怎样的?撬开一户陌生人家的房门,进去遛达一圈,有兴趣的话,还可以顺手拿点东西回来。这不就是小偷吗?难道不该受到法律处罚吗?

所幸,刑法修正案出台了,这是一次巨大的进步,它把网络攻击的保护对象扩大到了普通网民和企业。黑客们如果再仗着技术在互联网世界中恣意妄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将会落下。(转载自《IT时报》2009年3月6日)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黑客侵入普通网民电脑将面临何种法律后果?

①法律概念与规则解释: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保护范畴已从原有的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扩展至普通网民和企业的计算机系统。核心规则在于,未经授权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系统进行非法控制,均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刑事处罚,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体现了对网络空间数据安全的全面保护原则。②案件事实与实务场景引用:文章中提到,在修正案出台前,记者曾利用【灰鸽子】木马程序轻易侵入福建、四川三名普通网友的电脑,获取了所有文件资料甚至私人图片,并在一小时内攻破四家论坛型网站取得管理员权限。由于当时入侵对象不是国家限定系统,这种行为并不违法,被入侵者也无法报案。这种法律空白曾导致黑客行动无所顾忌,网络犯罪案例频发,甚至提供黑客技术交流教学的网站依然十分活跃。③实务指引与风险提示:网络用户和企业必须提升计算机系统的安全防护等级,定期更新防火墙及杀毒软件,防范木马程序和未知入侵。对于系统管理员而言,应加强权限管理,避免系统存在可被轻易攻破的漏洞。任何未经授权的数据获取或系统控制行为均已构成犯罪,技术爱好者应明确合法与非法的边界,切勿出于好奇或炫耀技术而进行系统入侵测试,否则将面临严厉的刑事追责。

编写或提供黑客工具是否构成违法犯罪行为?

①法律概念与规则解释:提供和编写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此类程序、工具,均已被明确界定为违法行为。这一规则将打击范围从直接的入侵行为前置到了工具的制造与传播环节,旨在从源头上切断黑客犯罪的链条,全面遏制网络黑灰产的蔓延,维护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与数据安全。②案件事实与实务场景引用:根据文章记载,从事安全工作的专业人士指出,修正案兼顾了对新型计算机犯罪行为的界定和内容描述,从以前仅关注入侵行为,转到对新型犯罪行为的规制,即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同时,文章明确提及,对提供黑客工具、编写黑客工具的行为,也被界定为违法行为。这反映了立法对当时网络犯罪手段翻新及工具泛滥现象的精准打击。③实务指引与风险提示:软件开发者和技术研究人员在进行程序开发时,必须严格区分合法的安全测试工具与非法的黑客攻击工具。若开发的程序具备绕过系统安全验证、非法获取数据控制权限的功能,且向不特定对象传播,将面临极高的刑事风险。网络平台运营者也应加强对平台内分享软件的审核,一旦发现含有恶意代码或具备黑客攻击性质的程序,应立即采取下架处理并上报,避免成为犯罪工具的传播渠道。

【人肉搜索】行为为何未被纳入刑事处罚范畴?

①法律概念与规则解释:【人肉搜索】涉及在网络上集中收集、整理并公开特定个人的身份、住址、联系方式等隐私信息。由于该行为往往交织着言论表达、舆论监督与隐私侵犯,其概念界定极为复杂。法律规则在此类问题上需平衡公众知情权与个人隐私权,因涉及面广且性质难以一概而论,在未能明确区分合法与非法边界前,不宜直接将其设定为独立的刑事罪名。②案件事实与实务场景引用:文章在新闻链接部分专门探讨了【人肉搜索】未列入罪名的问题。当时【人肉搜索】和黑客是最受关注的两个热点,但与惩处黑客行为顺利通过不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公开表示,【人肉搜索】的问题很复杂,涉及方方面面,其概念如何确定,这些都还在研究和讨论过程中。这表明立法机关在面对新型网络社会现象时采取了审慎态度,未盲目将其入刑。③实务指引与风险提示:网络用户在参与网络事件讨论时,应自觉抵制擅自公开他人隐私信息的行为,避免对他人现实生活造成严重干扰。虽然【人肉搜索】未被直接设定为独立罪名,但若在搜索过程中伴随侮辱、诽谤、寻衅滋事或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依然可能触犯其他法律规定。网络平台也应建立完善的隐私保护机制与侵权投诉渠道,及时处置大规模泄露用户隐私的帖子,防范引发群体性网络暴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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