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知名媒体、机构转载杨春宝律师团队文章

文章摘要 杨春宝律师执业23年来,始终关注相关专业领域的热点法律问题,坚持就执业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法律专题进行思考、研究,并努力形成研究成果。为此,撰写了不少论文、评论或短文,同时,鼓励团队成员多研究、多写文章,其中有些文章获得相关专业认可。截止2018年7月,杨春宝律师团队已经出版了13本专著(含再版):《创业法律108问-来自创业者的真实法律咨询》,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7年9月《公司投融资法律实务:模式与流程》,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2009年4月《完胜创业:律师写给创业者的235封信》,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2011年2月《完胜资本:公司投资、并购、融资、私募、上市法律政策应

杨春宝律师执业23年来,始终关注相关专业领域的热点法律问题,坚持就执业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法律专题进行思考、研究,并努力形成研究成果。为此,撰写了不少论文、评论或短文,同时,鼓励团队成员多研究、多写文章,其中有些文章获得相关专业认可。截止2018年7月,杨春宝律师团队已经出版了13本专著(含再版):

  • 《创业法律108问-来自创业者的真实法律咨询》,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7年9月
  • 《公司投融资法律实务:模式与流程》,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2009年4月
  • 《完胜创业:律师写给创业者的235封信》,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2011年2月
  • 《完胜资本:公司投资、并购、融资、私募、上市法律政策应用全书》,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2011年3月(已出版至第4版)
  • 《完胜资本2:公司投融资模式流程完全操作指南》,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2011年4月(已出版至第3版)
  • 《法说水浒:山寨创业并购传奇》,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2011年8月
  • 《企业全程法律风险防控实务操作与案例评析》,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2015年6月
  • 《创业投资法律手册:那些你在创业时应该知道的公司法知识》,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2015年6月
  •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2018年3月

杨春宝律师团队撰写的法律文章均已被国际知名法律出版机构威科先行(Wolters Kluwer)、律商网(LexisNexis)收录进其法律数据库,威科先行还特邀杨春宝律师和孙瑱律师推出了特别专题《私募基金行业月度监管动态》,就私募基金行业每月的监管动态进行汇总,并作出实务点评。

国家重点学术期刊《投资与合作》在其第333期“投.律观 Viewpoint”栏目中经授权转载了杨春宝律师团队的文章《一文看懂Q币、滴币与比特币的法律属性》(被更名为《虚拟货币的“合法性”》)。转载该文的还有“烟台留创园”等微信公众号。

而《对赌条款之经营权圈套》则被和讯网、搜狐网等知名财经网站以及“金氪”“融易学金融学院”“整点PE”等微信公众号广泛转载;“上海律协”“北京市科技金融促进会”“今日区块链”等知名专业机构和微信公众号则经授权转载了杨春宝律师团队的另一篇文章《区块链与交易安全浅谈》;“兴投资本”与“丁香财富汇”等知名专业微信公众号经授权转载了《浅析资管新规对PE/VC的主要影响以及应对之策》。

最后编辑于:2018-09-23 11:19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基金管理人有哪些法律责任?

基金管理人法律责任:1)信义义务和勤勉尽责;2)不得利用基金财产牟取不当利益;3)公平对待不同基金份额持有人;4)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5)违约或侵权需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之间发生股权纠纷,应通过什么途径解决?

股东之间发生股权纠纷,解决途径包括:1)协商谈判——双方就股权回购、转让价格、退出机制等达成和解协议,降低诉讼成本和时间;2)公司内部调解——依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约定,通过董事会或监事会调解;3)仲裁或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股权回购诉讼或公司解散诉讼。杨春宝律师团队在处理股东权益纠纷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代理过多起股权纠纷案件,包括上海某知名英语培训公司小股东股权回购纠纷仲裁案(北京仲裁委)等。更多请见 https://shanghaiiplawyer.com/shanghai-equity-structure-lawyer/

小股东权益被侵害如何维权?

小股东权益被侵害时,可采取的维权措施包括:1)行使知情权——依据《公司法》第33条,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会会议记录等文件;2)行使分红权——请求公司分配利润,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分配利润,可提起诉讼;3)行使临时股东会召集权——持有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4)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当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时,股东可代位提起诉讼;5)请求公司回购股权——对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股权。建议及时咨询专业股权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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