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9、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以上需股东签署的,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9、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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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何证明身份?
自然人股东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单位证书复印件。
设立登记是否需要验资证明?
需要,必须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若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还需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住所使用证明有哪些要求?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及出租方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证明或购房合同及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其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