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腾讯QQ可认定驰名商标(北京晨报)

文章摘要 本文围绕腾讯QQ与奇瑞QQ的商标争议,梳理了2005年时京沪两地律师的不同观点。多数律师认为,腾讯QQ凭借极高的用户知晓度和六年互联网使用时间,已具备认定驰名商标的条件,一旦认定成功,奇瑞在非授权领域使用类似商标即构成侵权,且使用越久赔偿越多。另有专家持相反意见,认为腾讯QQ仅在IT领域知名,尚不足以构成驰名商标。文章还引用商标法关于驰名商标认定的考量因素,指出相关公众知晓程度是最重要标准,并给出奇瑞以组合方式注册以降低风险的实务建议,对商标侵权争议及驰名商标认定策略具有参考价值。

晨报讯(记者 刘晓林)腾讯QQ与奇瑞QQ的侵权争议仍旧众说纷纭,昨天,京沪两地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大多认为,以腾讯QQ目前的知名度,完全可以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而对奇瑞来说,“QQ”商标用的时间越长,最后赔的越多。

北京市逢时律师事务所律师郑章军指出,我国驰名商标的门槛很低,以腾讯目前的知名度而言,已经具备了成为驰名商标的条件。

在《商标法》第14条对驰名商标应具备的因素规定中,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是最重要的考核标准。此外,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以及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也都是需要加以考虑的因素。

而且,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都是国家商标局和人民法院在处理争议与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加以认定的。郑章军认为,只要腾讯提出申请,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不成问题。

一旦腾讯QQ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根据《商标法》,在没有被授权的情况下,任何行业领域再使用类似的商标都属于侵权。

郑章军同时指出,虽然两个“QQ”都是变化后的字母,外形有一定差别,但在表述时仍无法避免造成误解。因此,他提醒,奇瑞使用“QQ”商标的时间越长,最后赔偿的越多,而且之后还存在转型的问题。他建议奇瑞以“奇瑞QQ”组合注册,这样更为安全。

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的杨春宝律师也站在腾讯一边。据他分析,目前腾讯QQ的注册用户已占到了全国总人数的相当比例,知名度已经非常高。而且,虽然腾讯QQ只出现了六年,但是参考互联网普及的时间,六年已经不算短了。他表示,如果腾讯的律师很好地组织这些证据,完全可以认定奇瑞是侵权或不正当竞争。

不过,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科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玉瑞的看法则完全相反。在他看来,腾讯QQ远称不上是驰名商标,即使说是比较知名,也只是在IT领域中。

(本文转载于2005年12月8日《北京晨报》第26版《财经-产业》版)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商标法律实践,驰名商标的认定主要依据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这是最重要的考核因素;同时还需考虑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与程度以及地理范围,以及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具体来说,相关公众包括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同业经营者等,知晓程度越高,越容易被认定。另外,驰名商标并非自动获得,而是在商标异议、争议或侵权案件处理过程中,由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请求和案件需要予以认定。因此,企业若想获得驰名商标保护,需要主动收集和提供能证明商标知名度的证据材料。在腾讯QQ与奇瑞QQ的争议中,律师指出腾讯QQ的全国注册用户比例极高,六年使用时间在互联网领域中已不算短,这些因素均有利于其被认定。但相反观点认为,腾讯QQ的知名度主要集中在IT领域,尚未达到跨行业的广泛知晓程度,说明认定标准中的地域和行业范围也会影响结论。总体而言,认定标准具有弹性,需结合具体证据和案件情形综合判断,并非单纯以年限或用户数量为唯一依据。

奇瑞使用QQ商标会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如果腾讯QQ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根据商标法关于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原则,奇瑞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将QQ用于汽车产品,即使与腾讯的即时通讯服务不属于同类,也可能构成商标侵权,因为驰名商标权利人有权禁止他人在不相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以免误导公众、损害驰名商标声誉。文章引述律师观点认为,两个QQ虽有一定外形差别,但在表述时仍易造成误解,奇瑞使用时间越长,赔偿金额可能越高,且后期还面临品牌转型的困境。这是因为在侵权认定中,持续使用会扩大侵权后果,法院在计算赔偿时会考虑侵权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及主观恶意等因素,长期使用显然不利。此外,若奇瑞不及时调整策略,随着腾讯的驰名商标认定成功,其已有的市场投入可能因商标禁令而付之东流。实务中,企业使用他人已有较高知名度的标识时,应事先进行商标检索和风险评估,避免搭便车行为。若已卷入纠纷,可尝试通过协商取得授权,或将商标与自身企业名称组合使用,以降低混淆可能性,但最稳妥的做法是主动更换商标,防止损失扩大。

企业如何应对商标近似争议?

面对商标近似争议,企业应从证据收集和策略应对两方面入手。在法律层面,判断商标是否近似通常要考虑标识的视觉效果、读音、含义以及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并结合是否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来判断,并非简单比对字母变形。文章中提到腾讯QQ的标识为变化后的字母,与奇瑞QQ有外形差别,但律师仍认为表述时难以避免误解,这说明判断标准会综合整体印象和呼叫习惯。企业在应对时,应全面收集自身商标的使用证据,包括使用时间、地域范围、宣传投入、销售业绩、市场知名度等,用于证明已经形成的稳定市场认知。若属于被动方,可采取组合注册策略,例如将基础商标与企业字号或显著文字组合使用,以增强识别性并降低混淆风险。同时,积极监控市场,对近似商标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请求,必要时通过诉讼解决。文章建议奇瑞以奇瑞QQ组合注册,正是一种风险隔离措施。此外,对于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企业,应尽早补充注册,扩大保护类别,并注意保留所有宣传和使用文件,以备争议发生时提交给认定机构,从而在商标近似纠纷中占据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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