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4日,大成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杨春宝高级律师团队为上海鼎锋京山(“鼎锋京山”)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协会”)审核。
2016年2月5日,协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中基协发〔2016〕4号)(“《公告》”),依据《公告》,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部分重大事项变更,需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中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公告》旨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受托人义务,鼓励私募基金人规范运作,促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其实施的效果将会有利于规模化品牌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运作规范的国有背景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发展。
鼎锋京山作为国内著名的私募机构鼎锋系的成员企业之一,拟登记为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并委托杨春宝律师团队出具法律意见书。杨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依据《公告》所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以及私募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审核书面材料、调取工商档案、现场走访、高管访谈和查询各类数据库等方式对鼎锋京山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核查,并指导鼎锋京山对相关事项进行整改或完善,以符合证监会和协会的监管要求。同时,由于鼎锋京山尚在成立初期,尚未建立起完善的风险和内控制度,因此,杨律师团队还依据证监会和协会的相关规定,为其制订了一整套完善并具有可操作性的内控制度。杨律师团队在此基础上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获得协会审核通过,并最终协助鼎锋京山顺利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最后编辑于:2018-09-23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