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就某地地方政府为进行基本建设项目以及开发区建设项目融资提供相关担保事宜采访杨春宝高级律师。杨律师向记者介绍了各地地方政府进行基本建设项目以及开发区建设项目一般模式,即由政府成立项目公司或者开发公司,并投入一定的资本金,其余建设资金则由项目公司向银行(一般是银团)贷款。贷款必然涉及融资担保,杨律师介绍了各种可行的担保方式,包括土地使用权抵押、在建工程抵押、土地收益权质押、特许经营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以及其他各种可行的合同权益质押等。对于这些担保方式中,有些权利的来源直接与政府相关,是否违反政府不得提供担保的规定,杨律师认为,只要经过全面、仔细的设计、论证,完全可以保证担保的合法性,当然,相关的程序也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最后编辑于:2018-09-24 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