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Mobile Co., Limited put forward a series of policies these days for the containment of free WAP websites, which brings these free WAP websites to a serious crisis. The reporters from IT-Times interviewed Mr. Chambers Yang for the concerned problems. Mr. Yang analyzed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parties of Monternet, pointed out the legal principles each party shall comply with and gave his own opinions on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on Monternet. Please find the report in details on Page C04-C05 of IT-Times (Feb. 23, 2006 edition).
相关法律服务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梦网模式下中国移动与服务商是何种法律关系?
根据梦网业务的商业模式,中国移动作为网络运营者和平台组织者,与内容服务商之间通常通过签订合作协议来确立双方的权利义务。这种协议在法律上属于民事合同,双方之间形成平等主体间的合同法律关系。合同一经成立生效,各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自身义务,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对方合法权益,并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杨先生在采访中分析,中国移动针对免费WAP网站出台遏制政策,直接影响到梦网平台内外的内容服务商。他特别指出,平台方在制定和实施新政策时,必须审视其与既有合作伙伴之间的合同条款,判断该行为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若有单方变更交易条件、取消合作资格或限制竞争的情形,则可能构成违约,并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内容服务商亦应履行合同项下的内容合法性、安全性等义务,不得从事违法经营。在实务操作中,建议参与梦网合作的双方将合作模式、结算方式、政策调整的触发条件、通知期限、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机制等内容明确写入合作协议。当运营商拟调整平台规则时,应当事先通知合作方,设置合理过渡期,并协商处理已投入资源的补偿事宜,以降低合同纠纷风险。免费WAP网站作为受影响方,也应当及时梳理自身的合同依据与损失证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运营商限制免费WAP网站是否合法?
免费WAP网站与梦网平台提供的服务在功能和目标用户上存在重叠,因此双方构成竞争关系。在法律层面,竞争关系受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律原则的调整,经营者应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不得利用自身优势地位实施排斥竞争对手的行为,否则可能承担法律责任。杨先生在采访中结合梦网业务各方权利义务,对中国移动限制免费WAP网站的政策进行了分析。他提出,运营商身兼网络接入提供者和增值服务经营者的双重角色,其限制行为若缺乏正当理由并产生了排除竞争的效果,那么就可能违反公平竞争的法律原则。他还强调了平台规则应有透明性,避免利用网络基础资源优势进行歧视性对待,并应尊重用户的选择权,不得通过技术或政策手段强制用户使用特定服务。实务中,免费WAP网站面对运营商限制,首先应收集相关公告、通知以及自身流量、收入受到影响的证据。其次,需评估运营商的行为是否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构成不正当竞争,必要时可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举报。运营商方面则应建立完善的竞争合规审查机制,对每一类规则调整进行合法性和必要性评估,确保政策既促进管理目标实现,又不触碰法律底线,降低反垄断诉讼风险。
现行法规对梦网规范有哪些不足?
对梦网业务的规范涉及电信监管与互联网内容服务管理两个领域,现行法律规则主要从市场准入、内容安全、用户保护等方面进行原则性规定。由于移动互联网发展迅速,新的业务形态不断出现,既有规则可能未能覆盖免费WAP网站等新型服务,导致监管定位模糊,各方权利义务不够清晰。杨先生在采访中针对梦网的法律法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他认为,现行规则对运营商与内容服务商之间的责任边界划分并不明确,尤其对平台规则调整的约束不足,容易造成运营商单方面主导政策,侵害第三方权益。同时,对免费WAP网站这类游离于传统增值服务框架外的业态,缺少明确的资质要求和行为规范,使得这些网站在内容审查、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缺乏遵循依据。他建议应当完善相关规则,补充对新型移动互联网服务的定义,明确运营商在平台治理中的权力边界,强化对用户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保障。实务指引上,梦网参与者应密切关注监管法规的动态变化,定期开展合规培训与法律风险排查。对于规则空白地带,企业可采用自律公约、行业标准等方式先行规范经营,同时向监管机构反馈政策需求。监管机关也应在现有法律原则基础上,结合市场实践出台有针对性的实施细则,并加强跨部门协同,为移动互联网产业链各方的健康发展提供明确、稳定、可预期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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