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BVI公司股东被侵权案结案已经两个多月了【案例链接:中国法院首例适用BVI法律审理BVI公司董事损害股东利益案二审判决书】,作为历经磨难的当事人,我的心情还是无法平静,拜读着杨春宝律师在法律桥等群里和订阅号里对本案的总结【扩展阅读:中国法院首例BVI公司董事损害股东利益案代理记】,关注着大家对这段故事和故事里的主人公的评论,更看到群里还有一些人有着和我相似、甚至更惨痛的经历,我觉得有必要发表一下我的几点感慨。
一、合伙经营一定要注意风险,一个完善周全的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是非常有必要的。创业初期,我们很多人往往凭着一腔热血和对合作伙伴的充分信任,在没有达成任何书面共识和合作准则的情况下就开始经营。有一句话说,“共苦易,同甘难”,就是指初期大家都会团结协作,但到了日子好过了、账上有钱了,就开始计较,打起自己的小九九。所以,合作之前大家一定要冷静,把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都考虑清楚,落在书面。特别是对于金额比较大的合作项目,请一个专业且公正的律师团队,站在合作各方的共同利益上起草一份公平合理周全的公司章程尤为必要。
二、资本都是嗜血的,追求利益最大化永远是他们的终极目标。他们看到经营不错的公司就会蜂拥而至,打着帮助企业发展的旗号,用自己的资金优势迅速渗透到公司内部,或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有的甚至直接踢掉初创股东,以霸占更多公司的资源和预期收益。同时,资本又都是专业的,他们有着丰富的投资并购经验和扎实的法律团队,不但不会让你从他们手中赚到任何便宜,弄不好会挖一大堆坑等你往里跳。因此,我们应该在金钱或美好前景的诱惑下保持冷静,聘请比他们更专业的律师顾问,帮我们扎紧篱笆,堵住漏洞。否则很可能象我一样,等到发现被坑,已经很难找到维权的方法。
三、我非常感谢杨律和他的团队在本案长达6年多的历时里,用自己丰富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契而不舍的努力精神,帮我从对方的百密布局中找到了那唯一的疏漏安排,还通过他们和BVI及香港方面的广泛律师合作,把这个看似无解的侵权案件立起来,并获得最终胜诉。
杨律在立案后说的一句话给我印象最深刻:“案子立了,我们就是胜利了一半,更是中国法律界的一个里程碑。” 而我现在要说:“案子胜了,不但是对我们坚持不懈的犒赏,更是为中国法律界竖起了一座灯塔,为今后遭受同样不公正待遇的股东们的维权提供了判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