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本文报道了杨律师受邀出席2007年中国仓储及配送中心峰会,并围绕“在中国设立仓储或配送中心的法律问题”发表主旨演讲。该会议汇聚了可口可乐、西门子等众多跨国企业代表,反映了外资企业对中国物流仓储设施建设的法律合规需求。杨律师的演讲为跨国公司在华投资设立仓储物流中心提供了法律实务指引,涵盖企业设立、用地审批、运营合规等关键环节,具有重要的实务参考价值,有助于企业规避法律风险并顺畅推进项目落地。
关键词:仓储配送中心外商投资法律问题物流地产合规运营
“China Warehouses & Distribution Centers Summit 2007” was held in the Renaissance Shanghai Pudong Hotel from the 27 th to 30 th of March 2007. Attorney Chambers Yang hosted a special seminar and made a keynote speach on “Legal issues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a warehouse or distribution center in China”. Representatives from dozens of well renowned multinational companies such as Coca-cola and Siemens were present at the conference.
最后编辑于:2018-09-01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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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常见法律问题
外资设立仓储中心需哪些审批?
外资设立仓储中心通常需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工商登记,并视项目情况取得规划、建设及消防等审批手续,具体以当时法规为准。
外资设立物流企业有持股限制吗?
文章未具体说明持股限制,但2007年前后外资物流仓储领域存在股权比例、经营范围等准入要求,需按当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执行。
仓储用地使用有何法律注意事项?
仓储用地通常属物流仓储用地,需依法出让或租赁,使用年限、土地用途变更及转让限制均受土地管理法规约束,设立前应核实土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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