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清单

文章摘要 本文详细列出了分公司注销登记所需提交的法定材料清单,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出具的注销决定(注明原因)、被责令关闭时的相关文件、营业执照正副本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文件。同时强调了材料提交的规范要求,如原件优先、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该清单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为企业办理分公司注销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引,具有重要的实务参考价值。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公司出具的注销决定,注明注销的原因。,4、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5、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公司出具的注销决定,注明注销的原因。,4、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5、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最后编辑于:2024-04-25 18:19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核心材料?

需要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委托代理人证明、公司注销决定、营业执照正副本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文件。

提交材料时对复印件有什么要求?

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分公司被责令关闭时需额外提交什么文件?

需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若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被撤销设立登记的,需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登记的决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 本站声明:本站所载之法律论文、法律评论、案例、法律咨询等,除非另有注明,著作权人均为站长杨春宝高级律师本人。欢迎其他网站链接,但是,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摘编、转载。引用及经许可转载时均应注明作者和出处"法律桥",并链接本站。本站网址:https://law-bridge.com/。
  •  
  •         本站所有内容(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法规)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本站不对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您在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请洽询有资质的律师。本站将努力为广大网友提供更好的服务,但不对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费服务作出正式的承诺。本站所载投稿文章,其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