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宝高级律师公司、并购重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法律服务范围

文章摘要 本文介绍了杨春宝高级律师在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范围,涵盖公司设立与治理、投融资、并购重组、股权转让与质押、风险投资与私募基金全流程服务,以及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等核心业务。文章强调律师在交易方案设计、尽职调查、法律文件起草、商业谈判及行政审批协助中的关键作用,为企业在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法律需求提供系统性支持。实务价值在于帮助企业理解并购、基金设立及破产程序中法律服务的具体内容,从而有效规避风险、保障交易合规。

站长杨春宝高级律师可以为您/贵公司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公司的设立及治理结构的建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的设立;参与投资方案设计,参加公司组建谈判,制作公司组建合同、投资协议、发起人协议、章程,办理公司注册登记手续等。

2、公司投资、融资、融资租赁、银行贷款、银团贷款和其他形式的公司投融资事务等。

3、 兼并、收购与资产重组,包括分立、资本结构调整及其它重组交易、战略投资等:参与公司收购与资产收购的方案设计,就兼并与收购所涉及的任何财产权利、债权债务等问题进行尽职调查;就收购和兼并涉及的投资、证券、资产评估、外汇、税务及诉讼等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参加商业谈判,制作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协助客户申请和取得政府部门对有关兼并和收购交易的审批和登记手续等。

4、公司股权转让、质押:参与公司股权转让、质押方案设计,参加商业谈判,制作股权转让、质押文件,协助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等。

5、为各种组织形式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的设立、募集、投资、管理、退出提供全过程、全面法律服务,为基金投资人认购基金提供尽职调查、LPA以及SL审核修改及谈判、交割等全面法律服务。

6、债务重组、破产和清算:向债权人提供有关破产的法律咨询;参加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谈判;参加公司改制会议并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准备法律文件,包括重组协议、债务协议、和解协议、破产申请、同意函、弃权书、董事会决议、授权书及公司治理文件;协助获取第三方的同意和弃权;参加债权人会议或清算组会议;对债务人破产财产的清算、评估、处理、分配过程中的任何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参加诉讼或仲裁以及执行程序等。

杨春宝一级律师简介

杨春宝一级律师,大成上海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国资基金研究中心主任,大成中国区私募基金专业带头人、科技与文化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牵头人。执业30余年,长期从事私募基金、投融资、并购重组法律服务,尤其对对赌研究颇深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并专注于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2004年起多次入选The Legal 500"私募基金"和"公司与商业"等境内外各类律师榜单,代理的中国法院首例适用外国法律审理外国公司的董事损害小股东权益纠纷案入选上海高院发布的《上海法院域外法查明典型案例》和威科先行"要案头条"。入选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上海市司法局鼎新法治人才库、上海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顾问团,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系多家知名高校的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及上海市商务委跨国经营人才培训班讲师。出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防控操作实务》等16本投融资法律专著。了解更多

常见法律问题

破产清算中债权人如何借助律师维护权益?

①法律概念与规则解释:破产清算是债务人资不抵债时依法进行的债务清偿程序,核心规则包括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财产分配顺序等。律师可为债权人提供法律咨询,参与谈判并监督清算程序。②案件事实与实务场景引用:文中提到律师向债权人提供破产法律咨询,参加债权人和债务人谈判,准备重组协议、债务协议、和解协议等文件,并协助获取第三方同意。在清算中,律师对破产财产的处理、分配提出法律意见,并参加诉讼或仲裁。例如债权人需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律师可帮助审核债权证据、计算利息,并代表出席债权人会议。③实务指引与风险提示:债权人应尽早聘请律师,评估债务人资产状况和清偿率;在谈判中争取优先受偿权或担保措施。常见争议包括债权确认异议、关联交易撤销,律师需及时行使撤销权或提起确认之诉,同时关注破产程序中的时效节点,避免权利丧失。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如需专业法律服务,请联系杨春宝一级律师:chambers.yang@dentons.cn

  • 本站声明:本站所载之法律论文、法律评论、案例、法律咨询等,除非另有注明,著作权人均为站长杨春宝高级律师本人。欢迎其他网站链接,但是,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摘编、转载。引用及经许可转载时均应注明作者和出处"法律桥",并链接本站。本站网址:https://law-bridge.com/。
  •  
  •         本站所有内容(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法规)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本站不对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您在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请洽询有资质的律师。本站将努力为广大网友提供更好的服务,但不对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费服务作出正式的承诺。本站所载投稿文章,其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