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的通知

 

上海保监局,各保险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区)的重要战略部署,深化保险业行政审批改革,推动保险业更好参与和服务自贸区建设,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允许上海航运保险协会试点开发航运保险协会条款,报备后由会员公司自主使用。


  二、取消在沪航运保险营运中心、再保险公司在自贸区内设立分支机构的事前审批,由上海保监局实施备案管理。


  三、取消自贸区内保险支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事前审批,由上海保监局实施备案管理。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


                                            2014年5月15日   

最后编辑于:2018-09-03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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