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律师,您好! 我们在南京一新建小区买了01栋的房子,而01栋是在10栋楼中最贵的,就是因为推窗可见大草坪和网球场,而现在一切都没有了。原定要盖的两栋11层点式小高层现在被唯利是图的开发商改成了条式小高层(将建),底层的商业楼也由两层增至3层,东面的小高层更是增至15层的高层!像一堵墙似的挡在我们的面前,阳光与风根本见不到了。原本承诺的楼间距1:1.2,50%绿化面积(写在楼书上)根本无法兑现。我们找了规划局,他们认为他们审批的没有问题,这是我们与房产商间的事。我们再找房产商,他们竟然无耻的说把楼间距1:1.2写在合同上是工作人员的失误,将给予一定赔偿,但小高层仍将按新规划建造!其时,桩已打好。我们走投无路,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准备集体诉讼。请问我们这种情况打官司胜算几何?谢谢! 王致远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房地产法规属地性很强,南京的可能有很多与上海不同。但是根据您所述情形,发展商擅自改变小区平面布局,如果规范已经通过,只能与发展商交涉。不知您的购房合同是如何约定违约责任的,有无改变平面布局的违约约定,但我认为应当还是可以一试的,即依据合同主张退房,因为发展商已严重违约,改变了小区布局,小区环境因此遭到破坏,您购房已毫无意义。 杨春宝 律师
谢谢您在百忙之中能给予回复!退房我们也想过,但我们很多人都已装修或正在装修,已经投入大量财力与精力,如果要退房这些损失怎么算呢?开发商会赔吗?有相关法律可以参照吗?谢谢! 王致远
您好!如果您的退房主张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您因购房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装修损失)也会得到赔偿。如果您能提供装修发票,则可以据实结算,如果不能提供发票,则可以通过评估确定。正因为如此,装修赔偿往往十赔九不足。 杨春宝 律师 |
最后编辑于:2024-04-23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