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shirley572咨询:如果我与国土资源局签定采矿权购买合同,购买采矿权50万吨,单价是1.5元每吨,但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一年后采矿资源单价涨到3元每吨,我能否对其按照3元每吨的价格进行转让,转让前是否必须把款项支付完?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根据法律规定,采矿权只能由企业申请取得。转让采矿权,应当满足的主要条件包括: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转让采矿权的审批机关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至于提问中提到的转让价问题,审批部门不会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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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关于“采矿权转让的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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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4-05-12 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