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杨龙咨询:我公司原是台资有限公司,现公司改为以美元注册的外商独资公司,原经营范围不变,董事长不变,法定代表人不变,但注册资金变了!
1、这样改变符合法律吗?
2、这样改变与原来比较有什么好处?
上海马建荣律师解答:首先,要明确你公司原来的性质,如果工商登记股东为台湾地区个人或公司的,那么按照规定参照适用有关外资企业的法律法规,可以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或外商独资企业。
所谓“现在改为以美元注册的外商独资公司,原经营范围不变、董事长不变,法定代表人不变”,在法律上这不是重点,关键是股东有否改变,如果原来是台湾股东,现在是美方股东,在性质上还是外资企业,那么其实并没有很大影响。
不清楚之前的股东构成,如果要变更,需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注册币种在非人民币之间转换不引起公司性质的变更,所谓好处如果是指税收上面的,那么同是外资企业条件是一样的,相反台资的在某些方面还享有额外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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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4-05-12 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