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电子化进程,减轻企业负担和社会成本,提高资质审批效率,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在上海、山东、河南三地区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和审批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试点工作,并于近日下发通知就试点的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试点工作按照统一要求、统一标准、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开展,旨在通过试点工作完成新系统功能和工作流程以及与其他系统衔接能力测试、编写建设工程企业网上申报数据字典表和数据标准等工作,初步实现试点地区企业资质申报电子化,为下一步全面推行建设工程企业网上申报和审批工作积累经验。
此次试点将在上海、山东、河南三地区开展,试点专业为工程监理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通知指出,根据试点省市信息化建设的不同情况,上海、河南使用本地系统进行申报、审批,按照统一的接口标准,与住房城乡建设部新系统进行对接;山东使用新系统的申报软件和省级管理软件进行申报、审批,并直接与住房城乡建设部新系统连接。
通知明确,试点地区工程监理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资格申报与审批的范围和程序不变。2012年12月25日起,上海、山东的工程监理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申报资质资格,均须通过新系统申报;2013年1月25日起,河南的工程监理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申报资质资格,须通过新系统申报。2013年1月4日起,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按通知要求受理上海、山东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工程监理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2013年2月1日起,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按通知要求受理河南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工程监理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
通知强调,试点地区要加强电子化申报材料真实性查验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将进行抽查,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希望试点地区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并尽快组织开展宣传培训,保证本地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