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发布《2012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年度报告》

日前,文化部发布《2012中国网络音乐市场年度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网络音乐企业已达575家,同比增长27.2%,整体市场规模达到45.4亿元。


  2012年,在主管部门的有效管理和积极引导下,我国网络音乐市场经营环境进一步规范,网络音乐产品日益丰富,与其他行业及产品的融合不断加深,新的服务模式和新的应用加速涌现,结合移动互联网和流媒体潮流应运而生的各种音乐类产品发展迅速,市场规模进一步攀升。《报告》显示,2012年我国网络音乐企业在用户数量平稳增长的基础上逐步增长,总体数量已达575家,同比增长27.2%,整体市场规模达到45.4亿元。其中,在线音乐市场规模的增长最为突出,市场规模达18.2亿元(以在线音乐服务提供商总收入计,包含在线音乐演出收入),同比增长379%;无线音乐市场规模达到27.2亿元(以内容提供商总收入计),同比增长13.3%。在线音乐市场和无线音乐市场的用户规模也分别达到4.3 亿和7.5亿,整体发展态势良好。


  然而,在我国网络市场整体趋好的发展态势下,一些行业问题也亟待解决。除了仍然面临互联网环境下的版权保护问题和网络音乐商业模式缺乏等国际共同难题外,行业标准、企业融资、分配机制以及内容创作、收费机制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依然制约着我国网络音乐行业的发展。《报告》指出,2012年的网络音乐市场,盗版侵权问题根治困难、企业融资渠道狭窄、盈利模式难以突破、产业内有效分配协调机制有待完善、付费定价支付系统亟待优化。《报告》认为,未来网络音乐行业中应继续加强监管、建立资产评估体系、优化盈利模式、形成合理定价机制。


  据了解,2012年,文化部在继续加大对违法和违规网络音乐经营行为打击力度的同时,还积极开展了对现行网络音乐管理政策的评估,启动政策调整修订工作,并积极推动行业发展联盟沟通机制的建立,鼓励行业创新并进行示范企业评选与授牌,推进网络化条件下音乐产业新的生态产业链的重构与创新。针对2013年网络音乐市场管理思路,文化部将进一步按照部门职责,管理和服务并行。一是改进网络音乐内容审查和备案制度,简政放权,提高管理效率;二是建立企业经营内容自审制度和自我约束机制;三是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重点,加大对违法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

最后编辑于:2024-05-26 15:17
  • 本站声明:本站所载之法律论文、法律评论、案例、法律咨询等,除非另有注明,著作权人均为站长杨春宝高级律师本人。欢迎其他网站链接,但是,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摘编、转载。引用及经许可转载时均应注明作者和出处"法律桥",并链接本站。本站网址:http://www.LawBridge.org。
  •  
  •         本站所有内容(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法规)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本站不对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您在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请洽询有资质的律师。本站将努力为广大网友提供更好的服务,但不对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费服务作出正式的承诺。本站所载投稿文章,其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