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股等干股的效力?(2004)

问:

《公司法》是否排除管理股等干股,它的效力如何?持干股的股东须完备什么手续,才能保障其分配利润的权利?

答:

依照现行公司法,尚没有管理股等干股的法律地位。但是公司法颁布时间较早,当时尚处于建设市场经济初期,在目前市场条件下,公司法的很多规定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立法机构已经将修改公司法提上议事日程。在司法实践中已经确认管理股等干股的法律地位。欲保护干股股东的权益,干股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记载,并记入股东名册,如能要求公司进行相应的工商登记则更好。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管理股等干股的效力?(2004)”,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请立即致电杨春宝高级律师:1390 182 6830(咨询勿扰)

最后编辑于:2024-04-22 11:36
  • 本站声明:本站所载之法律论文、法律评论、案例、法律咨询等,除非另有注明,著作权人均为站长杨春宝高级律师本人。欢迎其他网站链接,但是,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摘编、转载。引用及经许可转载时均应注明作者和出处"法律桥",并链接本站。本站网址:http://www.LawBridge.org。
  •  
  •         本站所有内容(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法规)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本站不对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您在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请洽询有资质的律师。本站将努力为广大网友提供更好的服务,但不对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费服务作出正式的承诺。本站所载投稿文章,其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