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索赔,项目经理应否承担责任(2002)










问:


尊敬的律师:山东的一个基础工程公司,在山东省内承接的建筑工程,因设备陈旧,劳力缺乏原因延误工期,业主起诉,要求赔偿,请问出现这种情况,项目经理个人有什麽经济责任,项目经理是不是该诉讼的主要责任人,最终经济损失是否应由签约的公司承担?



答:


只能向公司索赔,项目经理不是诉讼主体。但是如果项目公司对误期有过错,公司承担责任后可以根据公司规定或者合同向其追偿,或者予以处分。


杨春宝律师


最后编辑于:2024-04-23 22:43
  • 本站声明:本站所载之法律论文、法律评论、案例、法律咨询等,除非另有注明,著作权人均为站长杨春宝高级律师本人。欢迎其他网站链接,但是,未经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摘编、转载。引用及经许可转载时均应注明作者和出处"法律桥",并链接本站。本站网址:http://www.LawBridge.org。
  •  
  •         本站所有内容(包括法律咨询、法律法规)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本站不对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您在处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请洽询有资质的律师。本站将努力为广大网友提供更好的服务,但不对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费服务作出正式的承诺。本站所载投稿文章,其言论不代表本站观点,如需使用,请与原作者联系,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