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以下选录《人民网》2002年9月的一篇报道。数年来,站长杨春宝高级律师作为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代理或者指派律师代理立邦涂料公司以各种诉讼及非诉讼方式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湖北、福建、广东、四川、重庆等地打击各种形式的不正当竞争和商标侵权行为,均取得了理想的效果。 人民网上海9月29日电 “立邦漆,处处放光彩”这一耳熟能详的广告词充分体现了立邦漆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正基于此立邦漆也成了侵权的对象。立邦漆近来委托上海市浩华律师事务所高扬打假大旗,频频出击,并已初见成效。 立邦漆自1992年进入中国市场,在中国相继成立了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立邦涂料(广东)有限公司、廊坊立邦涂料有限公司等三家独资企业和苏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立邦涂料(重庆)化工有限公司等两家合资企业,并在全国设立了35个办事处、89家立邦漆服务中心。立邦漆相关公司在中国注册了“N”字商标、“立邦漆”文字及图形商标、“立邦”及“立邦”文字及图形商标等系列商标,其中“N”字商标核定使用商品覆盖了24个类别。立邦漆凭其优良的质量、完善的服务和出色的市场推广在中国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2002年,在武汉、衡阳、成都、昆山等地先后出现多家以“立邦”为字号的涂料生产、销售企业,企图借助立邦漆良好的商誉进行不正当竞争。 面对“李鬼”纷出的局面,立邦漆别无选择,只有打击“李鬼”,才能维护其自身权益,也才能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其委托上海市浩华律师事务所向武汉、衡阳等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各级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 上海市浩华律师事务所是上海市司法局直属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该所全体合伙人均为留学归国律师,全部律师均毕业自中国著名学府,大部分律师还分别拥有英国、法国、澳大利亚、瑞典等国法学硕士学位。该所以公司、外商投资、国际贸易、知识产权和电子商务、房地产为主要法律服务领域,以专业分工、团队合作、整所服务为服务特色和服务优势。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领域,该所律师对知识产权法律有较深入的研究,并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该所与英国知识产权保护有限公司(IPP Limited )等多家海外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信安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等境内知识产权鉴定机构、代理机构及调查公司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该所杨春宝律师、徐劲科律师被聘为北京九州世初知识产权鉴定中心专家。该所还每月编辑“浩华知识产权资讯”,介绍近期中国各地法院审判的知识产权领域的典型案例,帮助客户了解知识产权法律及司法实践。 浩华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即由袁季雨、杨春宝和徐劲科律师以及数名律师助理组成法律服务工作组,分别进行证据收集、法律论证等准备工作。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收集准备了商标注册证、广告合同及广告费发票、审计报告以及众多产品荣誉证书等7组28份证据。据此,该所认为: 立邦漆已成为涂料行业知名品牌,立邦漆系列商标已成为涂料行业驰名商标。由于立邦漆产品质量优异,信誉好,因此立邦漆商标在全国范围内已被广大消费者所知晓,并被推荐或列为知名品牌,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长、范围广,立邦漆历年投入了巨额广告及宣传费用进行市场宣传,商标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长、程度深、范围广,与此相适应,立邦漆产品的销售量也逐年以较大的幅度增长,立邦漆在普通消费者心中已享有较高声誉。 该所同时认为,法院应当对系争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作出明确认定。虽然《商标法》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但这只是从商标的行政管理方面赋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一定的行政职权,《商标法》并没有否定法院可以在审判中对系争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虽然工商局所发《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是认定驰名商标的唯一机关,但这一规定只是行政规章,新《商标法》也并没有对此予以确认,其对法院的司法活动没有法律约束力。此外,从国外司法实践来看,法院有权在具体案件的审判中认定系争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法院天然的中立性和公正性无疑是认定驰名商标的最佳侯选人。因此,法院在审理涉及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案件中,可以对系争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作出认定。实际上,在以往的判决中,已经有多家法院认定某一境外持有人的商标在中国为驰名商标,并给予驰名商标的待遇和保护。如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英特艾基系统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纠纷一案中,认定“IKEA”系驰名商标。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美国P&G公司(宝洁)公司诉上海晨铉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中,法院也认定“safeguard舒肤佳”文字和图形组合商标构成驰名商标。 该所进一步指出,企业名称与商标专用权冲突已经构成侵权。首先,新注册成立的企业其名称如与某商标专用权人拥有的商标权构成冲突,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1998]65号文的座谈会纪要所确立的保护在先权利的原则,依法保护在先注册的商标专用权。其次,考察侵权企业在设立之初是否具有不正当竞争的故意。作为涂料企业,其生产产品与立邦漆产品属于同一类,其理应知道立邦漆这一知名品牌、驰名商标,将“立邦”作为企业字号具有明显利用知名、驰名的商标、字号良好的社会信誉、商业信誉,借以推广自己的产品,搭便车的故意。第三,要看侵权企业的行为是否已经并可能对相关公众造成混淆或误解,损害商标专用权人的权益。由于侵权企业采用的企业字号含立邦漆商标中的文字部分,已经并可能继续对相关公众造成混淆或误解,以为侵权企业与立邦漆有联系,是同一市场主体,产品同出一源。侵权企业的上述行为已经违反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等国内法、国际公约规定,已造成对“立邦漆”驰名商标的淡化,侵害了“立邦漆”系列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依法应予制止。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浩华律师事务所提供的证据,于2002年9月10日当庭作出判决。判决首先依据《商标法》第14条的规定将立邦漆认定为弛名商标,其次,根据保护在先权利的原则,认定武汉立邦涂料有限公司构成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鉴于此,法院判令武汉立邦涂料有限公司停止侵权,变更其企业字号,新企业字号中不得含有 “立邦”字样;销毁带有“立邦”字样的产品宣传资料和产品外包装;并赔偿经济损失。此外,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亦已就被告衡阳立邦雅佳斯涂料有限公司侵权事宜开庭审理。(杨春宝) 来源:人民网 2002年9月29日 (责任编辑:周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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