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咨询:有这样一个半国有企业,有两个商业中心(当然是小规模的),一个仓库(占地面积近10万平方米),正常经营,在今年2月中旬,市政府以配合国家的收储计划为理由,要求该企业买断,其实想占用该企业的仓库用于商业开发。不知道这样做是不是合理呢?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根据 “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宪法第十二条、十三条)以及根据“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的原则(公司法第五条),市政府的行为侵害了公司的经营自主权,明显违背了法律规定。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政府部门想占用企业的仓库用于商业开发,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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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4-05-08 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