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较多,但三人持股在70%以上,仅有这三人签字的股东会决议是否有效?这三人是否能决定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人选?是否可修改公司章程?
答:
关键得看公司章程是如何规定的。公司法规定修改章程等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议需提前15天通知,除此之外,公司法对股东会议事规则未作太多的限制,完全可能由公司章程来规定。如果公司章程对上述事项未作规定,则依据公司法,上述股东会可以作出上述决议,而且是有效的。
杨春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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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4-04-23 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