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zhang18182咨询:本人于2006年2月签定一份承包合同。本人为甲方,乙方为承包方。由于乙方经常拖欠承包费用。本人想把付款方式里的处罚条例更改为(在甲乙双方同意下更改):“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收取乙方每天违约金10%,如乙方超期15天未付款,合同自然失效,甲方单方面有权收回石场及进来机械设备和押金 。”
请问各位高手我这样写合同是否有效力。如果乙方在超15天未付款,合同自然失效。这时对我甲方有什么不利的因素。合同自然失效后我们是否可以单方面收回石场和乙方所带来的机器设备和押金。合同自然失效的法律定议是什么?
上海杨春宝律师解答:违约责任太高且不可行。如果违约达11天,违约金是多少?如果违约责任公平、合理,双方对合同的变更是有效的。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承包合同违约责任约定是否有效?”,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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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4-05-08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