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欧阳花雪咨询:我跟朋友合伙开了一个责任有限公司,公司目前还没有到注册部门正式注册。我投资了2W,他投资了4W。但是公司资金有限而注册资金在银行验资期间不可以取款,非要等到执照下来后才可以动用注册资金。请问一下:法律上有这一条明确规定吗?
对方在我的注册股中合出二千元做为前期费用,总注册资金还是6W不变,这样一来的话,我的注册资金就更改为1.8W我只占公司的30% 他占70%,公司还没有注册之前,我又拿出了4500元的现金作为前期费用,总共前期费用就是6500元。请问我前期费用是否可以按照股份投的比例出呢?
我的注册资金2W对方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和商量将2千元作为公司的前期费用,我是否可以将2千要求对方改作为注册资金呢?我们公司还没有到工商部门注册,只是在预定注册中填写的1.8W,如果说按2W的投资比例出的话,我的前期费用是多少呢?他的前期费用是多少呢?如果说按1.8W的投资比例出的话,我的前期费用是多少呢?他的前期费用是多少呢?
北京杨文战律师解答:公司的注册资金和双方的注册比例应该在成立公司之前双方明确约定。并且办理相应工商手续时也要双方签字认可的。你的股份是多少,应该依据你们双方最后共同确认的书面文件来确认。
至于所谓的“前期费用”无法律规定,确实有需要,应该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确定。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设立公司的前期费用,股东之间是否按股份的比例承担?”,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请立即致电杨春宝高级律师:1390 182 6830(咨询勿扰)
最后编辑于:2024-04-29 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