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shirley572咨询:我公司于2004年5月份转移了90%的股份给A家,并在协议上说明两个月内办理法定代表人转移手续,但由于A一直拖延没空办理,至今未办理妥当。在这两年中我没有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任何的管理和决策,并没有拿到任何的分红。最近,我听说A在这两年中超出经营范围开采宕渣,并且从来没有缴纳任何宕渣资源开采费,请问如果追究责任的话,我会承担什么责任?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在责任追究的问题上,法律规定采取“行为人负责制”,也就是说,就你上述情形而言,从事该行为的企业应当受到处罚,而同时企业的负责人(包括主要负责人)可能受到处罚。至于你的,由于你虽然挂名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但是你实际上已经不再是“行为人”,既没有参与决策,也没有参与具体操作,你跟本案没有任何关系,因此,你不会受到追究(但是如果案发,则不排除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相关部门可能会对你进行调查)。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法定代表人未参加企业任何经营和分红,企业存在违法经营,法人代表须承担责任吗?”,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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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4-05-12 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