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Yuhaha咨询:我们是一家合伙的工商个体户,由两个人合伙经营,有退伙协议。现在乙方已退伙,但乙方退伙之前,共欠货款10万,现在供货商来要欠款。我想问以下两个办法:1、我只还一半给他们(几家供应商);2、我联合供应商起诉我们两个人,迫使他还他另一半货款。这样做是否合法?
法律桥网友tugang79解答:
1、不合法,你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但,你全部偿还后,享有向你的合伙人追偿的权利。
2、可以,只要你的合伙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就可行。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我们是一家合伙的工商个体户”这里首先需要分析这个企业的性质,根据通常的理解,大概是:这家企业登记为“个体工商户”,该个体工商户是有两个人合伙经营的。由于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作为投资者,而该投资者应当对其个体户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以,目前,就几家供应商提出的索赔问题,应当由该“个体工商户”登记的投资者个人来承担偿还责任。该投资者只能用其全部财产来偿还债务,不能提出只还一半;几家供应商只能对登记的投资者进行起诉,不能同时起诉其他人。登记的投资者偿还债务后,可以根据合伙协议向另外一个合伙人追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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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4-05-21 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