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杨春宝律师,你好:
我在2000年与一位股东合伙设立了一家私营企业,我与他的出资比例各为80%与20%,营业至今,一直属于亏损状态,且双方之意见经常无法达成一致。我经考虑再三,现欲将公司关闭,但他持否定意见。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应当采取什么办法尽快终止以上合伙企业,以避免更多的亏损。
盼复!谢谢!
答:
由于您持有公司80%的股份,您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决议决定解散公司,依法清算,分配公司剩余财产。当然您应当先与他协商,毕竟只有你们两个股东,如果他坚持营业下去,也可以要求他受让你大部分股份,你只象征性地保留一些股份以维持公司的继续存在。
杨春宝律师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股东意见不合如何终止企业?(2003)”,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请立即致电杨春宝高级律师:1390 182 6830(咨询勿扰)
最后编辑于:2024-04-23 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