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lemin_cai咨询:我司(境内企业)控股股东之一为香港公司,该股东拟将所持有的股权转让(溢价转让)给另一家境外企业。请问:
1、如何办理该股权转让手续?能否提供详细的作业流程?
2、完成该股权转让需要多长时间(包括境内企业办理完毕变更手续)?
3、两个境外企业之间的股权转让(溢价)转让是否适用香港的法律和税法?是否需要向大陆税务机关缴纳预提所得税?
4、两个境外企业之间的股权转让金是否需要受中国外汇管理局控制?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1、法律规定合营一方转让股权,须经另一方同意。从操作上,一般的程序如下: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有关股权转让的决议,同时制作合营另一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然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修改公司章程,接着到外经贸局申请批准取得批文后,再到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登记的手续。
2、所需要的时间,如果文件准备齐全,审批操作规范的话,大概两三个月。
3、该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在两个境外企业之间,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此类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涉外民事法律行为”,可以由协议的双方当事人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例如:香港法律)。如果没有做出选择的,则适用跟本合同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很可能是大陆的法律)。(但中国法律规定,合营企业合同、合作企业合同只能适用中国法律。)
4、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外国企业转让其在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取得的转让收益(超过其出资额的那部分收益),应按20%的税率缴纳预提所得税。
5、资金在中国境外流通,则不受中国外汇管理局控制。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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