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nzy114咨询:我现单位有数千职工,准备将解除合同补偿费用集中投资一个新公司,先称之为重组公司吧。重组公司(一级建筑施工企业)要求注册资本在6000万元以上。问题:由于出资人数太多,无法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也无法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只能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而募集设立又存在:定向募集与公开募集,二者有什么区别?如果选择前者要办那些审批手续?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必经过审批机关的审批,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登记手续即可。定向募集与公开募集的区别在于公开募集的,股东是社会公众,是不特定的人。定向募集成立股份公司的流程简述如下:确定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书---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发起人制作招股说明书---向特定人员募股---股东缴纳出资---办理验资手续---召开创立大会---办理公司成立的登记手续。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如何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募集与公开募集有何不同?(2006)”,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请立即致电杨春宝高级律师:1390 182 6830(咨询勿扰)
最后编辑于:2024-04-29 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