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kzcer888咨询:我注册10万元开了家商务公司,台湾一商人欲向我公司投资50万元,请问我们应该如何合作?利润如何分配?台湾人作为隐名股东,我的公司为他开展商务提供了平台,但公司日常经营的费用由他来承担。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按照法律,正常做法是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但是法律允许股东之间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故此,具体如何分配可由你们之间约定,例如:可以四六、三七、五五等等。由于是隐名股东,未经工商登记,故此,你们之间的合作完全依赖于双方的约定,你们之间应该如何合作要看你们各自怎么想了,哈哈,这个问题应该问自己才对呀!
再询问:一般情况应该怎么分利润啊?公司日常经营的费用由他承担,业务由我来做,等于我为他提供了平台,它为我提供资金,这按照行规怎么分利润?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再解答:一般情况(行规)是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的,他投入50万元,相当于公司增资了50万元,即公司的总出资额为60万元,你出资10万,他出资50万,红利分配应当是你占1/6,他占5/6(当然这种情况公司的经营费用应当列入公司的成本的)。但是针对本案件而言,您当然不希望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的,所以你们需要在合同中约好利润的分配比例,我个人认为这是你们双方协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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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4-05-08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