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Sntt咨询:几个人合资办厂,但注册时候,只有厂长一人的名字,没有别的那几个投资人的名字!但他们几个有合同。去年年底没有分红,所以现在那几个人要撤股!要求赔偿。应该用合同法还是公司法,理由?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对上述问题“应该用合同法还是公司法,理由?”首先需要弄清楚本案所登记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还是“个体工商户”还是“个人独资企业”甚至可能是“合伙企业”(可能性不大),然后弄清楚合同是否约定了“分红”、“撤股”的事宜,然后再分析法律适用问题。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合伙经营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人如何退股?”,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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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4-05-21 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