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律师:
您好!我是香港居民,我父母均在内地,如果我父母买房后以赠送或遗产形式给我,我是否能拥有房产权?税费有多少? 香港居民:方小姐
方小姐: 您好! 显然,您试图回避您不能直接购买内销商品房这一规定。诚然,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房地产市场依然有内外销之分,在现行制度下,外籍人士以及港、澳、台居民只能购买专门开发的外销房,国内居民所购内销房不能以赠送等形式转让给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居民,但是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居民可以依法继承内销房,届时可以依法办理转让手续,并缴纳契税(评估价格的3%)和交易手续费(评估价格的万分之八)及其它零星费用。但是,应当告知您的是,从2001年8月1日起,上海商品居住房屋的内外销市场已经并轨,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居民均可以和国内居民一样依法购买任何商品居住房屋。不过,商品居住房屋以外的其它商品房屋依然有内外销之分。
因此,如果您父母购买的是外销房或者是内销商品居住房屋,在产权有效期内可以任何形式转让给您。如果您父母购买的是内销非居住房屋,他们不能赠送给您,但您可以依法继承该房屋,办理了过户手续后即拥有该房屋的产权。所涉税费除上面提及的以外,您还要考虑将来征收的遗产税,中国正在进行遗产税的立法工作,但目前在这方面尚无法律规定。
以上意见系根据上海的房地产政策法规作出,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国其它地区。
上海市浩华律师事务所 杨春宝 律师
(本文发表于香港《创业置业》创刊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