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
(发改外资〔2018〕2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境外投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我委研究制定了《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现予发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2018年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1月31日
附件
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目录
(2018年版)
一、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
二、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
三、新闻传媒
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人民银行 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7〕74号),需要限制企业境外投资的行业:
(一)房地产
(二)酒店
(三)影城
(四)娱乐业
(五)体育俱乐部
(六)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最后编辑于:2019-06-09 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