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于12月16日通报了“剑网2014”专项行动第三批12起网络侵权盗版案件查办情况。
国家版权局通报的这12起案件包括:黑龙江“第一教育网”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上海“射手网”侵犯影视作品和字幕作品著作权案、江西陈某某通过网络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案、辽宁大连一海通科技有限公司侵犯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案、广东“宽松网”侵犯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案、黑龙江刘某等涉嫌侵犯“逐鹿中原”网络游戏著作权案、湖北多家网站涉嫌侵犯《知音漫客》杂志著作权系列案、上海吕某某等涉嫌侵犯“街头篮球”网络游戏著作权案、湖南谭某某等涉嫌通过网络销售盗版软件案、广东“3·24”网络批销盗版图书案、江苏“77免费电影”网涉嫌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和广东“懒人听书”网涉嫌侵犯金庸作品著作权案,涵盖了侵犯网络影视、文学、网络游戏作品著作权、通过网络平台销售侵权盗版制品等案件类型。
本次通报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均为自“剑网2014”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取得重大进展的典型案件,其中黑龙江“第一教育网”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已经由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上海“射手网”侵犯影视作品和字幕作品著作权案、江西陈某某通过网络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案、辽宁大连一海通科技有限公司侵犯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案、广东“宽松网”侵犯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案已经由版权行政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目前,黑龙江刘某等涉嫌侵犯“逐鹿中原”网络游戏著作权案、湖北多家网站涉嫌侵犯《知音漫客》杂志著作权系列案和上海吕某某等涉嫌侵犯“街头篮球”网络游戏著作权案已分别抓获3名、5名和2名犯罪嫌疑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湖南谭某某等涉嫌通过网络销售盗版软件案、广东“3·24”网络批销盗版图书案已分别抓获5名和9名犯罪嫌疑人,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江苏“77免费电影”网涉嫌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广东“懒人听书”网涉嫌侵犯金庸作品著作权案已调查完毕,近期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此外,国家版权局此前通报的两批案件中,有部分案件已经结案,包括:安徽“DY161电影网”侵犯著作权案,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安徽“999宝藏网”侵犯著作权案,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至3年不等,并处罚金5万元至15万元不等;“上海复旦网上书店”和“上海惠生图文”网店销售盗版图书案,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拘役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判处1家被告单位罚金;上海王某等利用互联网销售侵权盗版ISO标准案,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8万元;江苏“高清影视下载网”侵犯著作权案,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6万元,丁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6万元。
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指出,按照此前工作计划,“剑网2014”专项行动原应于11月底结束。根据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大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工作力度,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公安部已决定将“剑网2014”专项行动延长至2014年年底,并要求各地区严格贯彻落实四部门工作要求,围绕查处侵权盗版案件这一核心任务,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要集中推进重大案件查办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效。(记者 应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