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Shelleyho咨询:我想就在深圳收购一个内资的电子企业(此公司在过去的三年里连续亏损),咨询以下三个问题:
1、外资企业可否收购内资企业?
2、内资收购内资是否要求主动收购企业必须是盈利状态?
3、主动收购企业的资产是否必须要大于被收购的企业?
恳请给出三个问题的回复,如能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供参考,将不胜感激 !谢谢!
上海马建荣律师解答: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可以采用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投资方需满足三个条件:1、注册资本已缴清;2、开始盈利;3、依法经营,无违法经营记录。被投资方的主营业务如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禁止类的,不允许外商投资企业收购,如为限制类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鼓励类的需办理备案登记。回答你的问题:
1、符合以上条件,即可进行;
2、对外资企业有盈利要求,内资企业没有;
3、无此规定,但需有资金支付转让款。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企业收购,法律是否规定主动收购的企业的资产是否必须要大于被收购的企业?”,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请立即致电杨春宝高级律师:1390 182 6830(咨询勿扰)
最后编辑于:2024-05-14 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