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的前邻现在因城市改造老房须拆旧建新,前临的三间瓦房旁在83年之前是一个五米宽的路,66年因前临是地主成分全家下乡,三间瓦房收为国有,83年落实政策反城三间瓦房退回,他并在临三间瓦房的五米宽的路上又建了一间3.5米宽的平房,现在他要把这一间3.5米宽的平房当做老业房和三间瓦房一起建成三层楼房,路仍留成1.5米宽,路太窄我们不愿意,他现在拿出了一个当年的准建证,没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房产证只有三间老瓦房),建设局说只要有过去的准建证我们就认可,我们请问建设局的这种说法对吗?他没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只有一个当年的准建证能作为现在建楼的有效证件建新楼吗?谢谢。
杨春宝律师 |
最后编辑于:2024-04-23 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