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桥网友Grotius咨询:有个朋友对我说,他十几年前与人合伙做生意,亏了。由于他是公务员,有固定工资收入。法院判决他剩余的债务每个月从其工资帐户中扣除,请问此话可信吗?是不是只要其本人申请破产就可以避免每个月都扣除其工资,破产时会考虑其子女的资产情况吗?(其本人和其家庭较贫穷,但是其有一已出嫁的女儿较富裕)
上海马建荣律师解答:如果扣除后的收入还能保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目前我国还没有个人破产制度,且法院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公司投资律师,引用及转载应注明作者与出处。
发表评论),关于“法院强制执行,可以在工资帐户里每个月扣一部分吗?”,若需聘请公司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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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于:2024-05-26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