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法律似乎比较火!先不论法律院系热招,法律职业考试司法考试火爆,各类媒体也热衷于打法律牌,电视法律栏目个个高收视率,央视先是一个今日说法栏目,进而开办了法律与社会频道,各类报刊杂志也纷纷开办法律专栏,而网络媒体也不例外。无论哪种媒体,为保持热度,都有一大批敬业的采编队伍。可是也有一些网站却深谙“网络乃免费天堂”之道,并以此支撑门面。
有一个网站叫做亚商在线,据说还小有名气。不知道什么时候它也办了个法律频道,我不知道它的法律频道中有多少文章系原创,有多少文章有合法来源,我偶然发现它未经许可,非法盗用本站多篇文章。经指出后,一面做贼心虚迅速删除了非法盗用的文章,一面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说:我们已经注明了出处了。我不知道他们是否真的不懂法,尽管它的内容经理说不懂。但是我想他们应当明白一个非常浅显的道理:尊重别人的著作权,他人已经声明不得转载的,不能擅自转载;依法转载的,除注明作者与出处外,还应支付稿酬。
一个法律网站竟也干出这等勾当,实在让人汗颜。它的如意算盘无非是,我盗用了作者也未必知道,知道了我删掉,也奈何不了我。殊不知作者可以证据保全,各大搜索引擎也都有网页快照,它的丑陋面孔想藏也没那么容易。也许作者并无兴趣与它计较,但是,它的不诚实记录又多了一笔。
最后编辑于:2024-04-25 17:58